贵州黔南州通报清明节期间公车私用典型案例
2014年04月25日 11:24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黔南州纪委昨天通报今年清明节期间违反公车私用的四起违规典型情况。其中,瓮安县环保局局长等四人,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辞退等。
据悉,黔南州纪检监察机关查实,4月4日,瓮安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兴武违反规定,私自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准备到龙里县中佳自来水检测设备公司签订中标合同;4月5日,贵定县纪委、督察督办局暗访组人员在公墓内巡查时,分别发现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黔南分公司贵定支公司的两辆公务车分别出现在公墓内,经核实:两车均为本单位驾驶员蒋仕成(聘用)、李康达私自驾驶公车上坟;4月6日,都匀公路管理局管理段养路工程股工程师时圣存,私自使用该局一辆公务车到都匀市钉子厂上坟。
对于以上4起案例,瓮安县纪委经研究决定对王兴武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并责令写出深刻检查,在全局干部职工会上公开检讨;贵定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将蒋仕成辞退,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黔南分公司贵定支公司对李康达作待岗两个月并停发绩效工资处理;都匀公路管理局给予时圣存行政记过处分,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其自理,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全局通报批评。(记者 张仁东)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