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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广安: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操办婚丧事宜将追责

2014年04月25日 14:3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公车使用“五不准”,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五不准”、“五严禁”……继公车使用、公费旅游、公款吃喝等系列禁令后,近日,广安市再发禁令,出台《广安市国家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少数公职人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礼敛财等问题说“不”。

  据了解,2013年以来,广安市共查处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礼敛财案件5件,4名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如今,广安市对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严格实行报告制度。

  凡是公职人员组织或参与办理的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生病住院、乔迁新居、子女出生、升学留学等事宜,均须提前15天向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书面报告,操办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在事后10天内补办报告手续。(朱丹文秦郑敏 记者 曹笑)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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