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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坐车不系安全带属违法行为 将被警告罚款

2014年04月28日 16:25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贴标识提醒乘客系安全带

  “拜托请系上安全带,不然您坐车被查,我们司机可就遭殃了!”昨日,在海口开了多年出租车的的哥老黄郁闷地说,他最近一直对乘客重复这句话,因为海口近日严查乘车人不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但很多乘客上车后都不习惯系安全带,这让他“很头疼”。据悉,今年3月起施行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明确规定,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将处警告或者罚款50元。

  的哥老黄称,长期以来,乘客坐在副驾驶座位上都不习惯系安全带。现在海口加大了打击力度,他几乎每天都要不断提醒乘客系安全带,虽然大多数乘客会配合,但也有部分乘客不愿意系安全带,认为“太麻烦”。

  记者昨日在海口西沙路拦下一辆出租车,在副驾驶座上坐好后,的姐就提醒记者系好安全带。记者看到,出租车副驾驶座前方还贴了“请系好安全带”的提醒标识。

  据了解,《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条明确规定:机动车安全带应当保持齐全有效。驾驶和乘坐机动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人应当督促乘坐人员使用安全带。

  针对部分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我省多个市县已陆续开始监控抓拍处罚。其中,在城市快速路和高速路上,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记2分;在城区等其他道路上,驾驶人不系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记分。乘车人不系安全带也属交通违法行为,一旦被查,将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记者 苏钟)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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