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一官员工作时间在同事家中玩麻将被警告
参与互动(0)违反工作纪律、玩忽职守、操办乔迁宴席……昨日,云南省纪委公开通报3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典型案例,涉及大理市、玉龙县和双江县。此举意味着,反腐倡廉的大势之下,纪检监察机关对“自己人”同样不客气。
此外,云南省纪委近日下发相关通知,要求“五一”“端午”前后强化执纪监督,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重点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8种现象。
截至3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7个,处理8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4人。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零容忍
切实解决“灯下黑”
省纪委在通报中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仍有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淡薄,无视规定,知纪违纪,影响恶劣。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硬的措施,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要严肃查处并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对匿情不报、压案不查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带头正风肃纪,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解决“灯下黑”。
“五一”“端午”
狠刹公款吃喝等8大现象
云南省纪委近日发布《关于“五一”“端午”前后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强化执纪监督的通知》,要求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
全省各级党委要积极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紧盯节日期间公款吃喝、旅游、送礼、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
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五一”“端午”前后执纪监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利用各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
《通知》指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聚焦“四风”,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跑官拉票、推诿扯皮、打牌赌博、大操大办8种现象。
省纪委将派出明察暗访组对各州市、各省直部门进行抽查,省纪委“五一”前后将通报曝光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
836
截至3月底,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47个,处理83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4人
案例
A
大理市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张宏违反工作纪律
事实:2014年2月13日上午,张宏在参加大理市纪委全会期间,无故早退,并在同日下午工作时间擅离职守,在同事家中玩麻将。
处理:经大理市委批准,大理市纪委给予张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B
玉龙县龙蟠乡纪委书记王林玩忽职守
事实:2012年12月27日凌晨5点30分,玉龙县龙蟠乡人民政府后院职工宿舍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14.45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烧毁砖木结构房屋二栋,以及衣物、家具、电器等财物。事故当日带班领导是乡纪委书记王林。
王林作为值班领导,当天白天和晚上未对乡政府大院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也未对干部职工提醒过防火安全,仅仅只履行了睡在值班室的职责,并且当晚发生火灾后也未及时发现火情,以致宿舍楼燃起大火才忙去救火。
处理:王林作为事故当日的值班领导,存在失职行为,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错误。经玉龙县委批准,玉龙县纪委给予王林党内警告处分。
C
双江县纪委科员沙新华操办乔迁宴席
事实:2013年1月28日下午,沙新华在双江县一餐厅设办乔迁宴席请客。宴请之前,沙新华本人向县纪委领导报告宴请事宜,县纪委领导明确答复不准宴请,并要求其严格遵守和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沙新华在领导多次提醒后仍然以本人及其妻子名义设办乔迁宴席宴请宾朋,共宴请231户,设宴席48桌,收取礼金25850元。
处理:鉴于沙新华在组织对其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调查,认错态度较好,对所犯错误作了深刻检查,双江县纪委给予沙新华党内警告处分;双江县监察局对沙新华予以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记者 杜弘禹(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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