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曝光六大非法集资方式 挽回损失2.1亿元
2014年04月30日 14:39 来源:太原晚报 参与互动(0)
前日,记者从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3年至今,全省公安机关立案侦办非法集资案件已达185起,破获155起,抓获嫌疑人73名,涉及金额8.2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我省非法集资整体形势不容乐观。
据悉,近年来我省非法集资案件持续高发,一些重点地区和领域非法集资问题突出,跨区域案件不断增多。其中,太原、吕梁、忻州、阳泉、晋中、临汾、运城为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区,而清徐、柳林等县的非法集资活动也颇为猖獗。非法集资活动的受害人群已达2.5万余人,主要集中在房地产、能源、矿业等重点领域。新发案件不断向新的行业、领域蔓延。其花样主要有以下六种:一是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二是一些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假借开展担保业务之名非法集资;三是假借 P2P 名义非法集资;四是打着境外投资、高科技开发旗号,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非法集资;五是打着“养老”旗号,以投资养老公寓,或是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等方式引诱老年人投资;六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
省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请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树立合理投资理念。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 (记者孙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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