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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老板好心收留服务员被盗 嫌疑人被刑拘

2014年05月05日 15:36 来源:长春晚报 参与互动(0)

  “她真没良心,我好心收留她,还偷我的钱,但运气真好啊!偷钱的人找到了。”4月30日,在朝阳区惠民路与牡丹街交会处一家超市门前,市民丛女士指着一名年轻女子气愤地说,围观的人大多面面相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这件事还要从去年说起,2013年6月25日,是市民丛女士难忘的一天。她在明德路附近经营一家饭店,这天店里来了一名年轻女子,自称姓史,应聘服务员。

  “听说她是外地人,孤身来长打工不容易,人看着也挺朴实的,我店里也刚好缺少人手,就打算留下她试用一段时间。”丛女士回忆起这件事。可是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史某趁着上厕所的时候,偷偷溜进丛女士的休息室,看到屋内的背包顿生邪念,将丛女士的背包拿到厕所内翻看,发现包内装有4000元钱,并将这些钱装入衣兜后,迅速离开了丛女士的饭店。当日下午,丛女士休息时才发现包内现金被盗,并马上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丛女士称,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曾试图寻找史某的踪迹,但是一直没有如愿。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4月30日中午,丛女士去超市购物,无意中发现了史某,丛女士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求助。义和路派出所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及时出警,在这家超市内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抓获并带回派出所。

  经过义和路派出所民警审讯,犯罪嫌疑人史某对偷盗丛女士钱财一事供认不讳。

  原来,史某今年30岁,老家在河北省衡水市,她独自一人来长春打工,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她看到丛女士和其他人都在店内忙碌,于是产生了偷窃钱款的念头。

  “我现在挺后悔的,老板娘对我挺好的,还收留我打工,偷她的钱真是不应该。”史某说。

  据了解,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已被刑事拘留。

  本报在此提醒,用工单位在招聘员工时,要认真核实应聘者的身份信息和有效证件,以免类似事件的发生。(记者 李子涵)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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