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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5000余元也上“黑名单” 贷款受限自动还款

2014年05月05日 17: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5月5日电 (陈香 马向军)即便是欠债5000余元也上“黑名单”,直到因信用问题发现自己贷款受限,才急急忙忙主动还款。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5日就公布这样一起案例。据其统计,该法院已发布三批共计310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原来,王某、金某都是生意人,2012年3月,金某向王某购进了一批消防器材,总价值12540元。金某向王某付了5000元后,剩余的7540元却再也不付了。王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一纸诉状将金某诉至法庭,要求金某还货款。

  法庭上,金某对欠王某的货款没有任何异议,只是强调暂时没钱还而已。经过法官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金某分三期将欠款7540元还清,最后一期于2013年7月15日前还清。

  2013年7月15日很快过去了,金某除了第一期2000元按时还款外,其余的5540元一直不还。2013年底,王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常熟法院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多次找金某谈话,金某对欠款事实还是没有异议,但是就是强调没钱。

  2014年初,金某作为“老赖”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4年3月,金某急吼吼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要求履行自己一直未还的欠款。原来,金某因做生意需求,准备向银行进行小额贷款。但是银行方面审查下来,拒绝了他的贷款申请,理由就是金某有执行案件在法院,且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榜上有名。金某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刻就主动要求还款。

  法官表示,曝光“黑名单”是请全社会参与监督,扩大财产搜索范围,让被执行人及其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处可逃;从名誉上对被执行人形成压力,迫使其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被执行人进行实际的信用惩戒,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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