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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以介绍对象为名诓财领刑八个月

2014年05月06日 09:54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日前,民乐县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他人彩礼的云南籍女子捌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据了解,2009年7月,云南籍男子卫某与捌某谎称表兄妹,商议以结婚为名骗取钱财。8月15日,二人乘火车到达张掖并于次日到民乐县农民刘某家请求其为捌某介绍对象。为赚取介绍费,刘某通过他人将捌某介绍给了被害人王某。商量妥彩礼后,捌某住进了王某家。后王某付给卫某礼金2.4万元。9月11日晚,捌某以上厕所为由,乘机逃离王某家。案发后,卫某随即被抓获并依法判刑,而捌某在逃。2013年7月15日,捌某被抓获归案。(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曹勇)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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