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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劳动派遣争议案明显增多

2014年05月06日 11:3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5月6日电 (严明 朱晓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王明新6日上午在南京表示,去年,江苏受理的劳动派遣争议案明显增多。

  他是在当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会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他表示,2013年《劳动合同法修正案》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相继实施,其中对劳动派遣作出的严格限制,引发了对该省苏南地区广泛采用的产线外包等新兴产业模式的合法性争议。如苏州市两级法院全年新收劳动争议案件数达7300余件,同比增长40%,尤其是第四季度案件受理量比平时增加了两倍,其中劳务派遣争议数量占到20%。

  当下,不少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等法定义务,往往喜欢雇用派遣工。尤其在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更是想尽各种办法将原本的常用工在不改变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的情况下转变为派遣工。其中,用人单位自己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即是最常用的方法。

  法官表示,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中国劳动法律法规对劳务派遣作如此规范,目的就在于防范用人单位将本来完整的劳动关系人为分割开来,逃避劳动法责任,任意使用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若是想再用这种方法来逃避自身法定责任,是不会得到法院支持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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