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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六旬老人被撞伤 因家境困难获免费法律援助

2014年05月06日 13:54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5月4日,成都66岁刘大爷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的法律援助正式获批。这是自修订后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从申请法援新增的事项中获益的第一个案例。今年2月,刘大爷骑电动车与公交车相撞,左肩受伤。事后多次找公交方协商,未获回应,想请律师走法律途径,家境又困难。5月1日,新出台的《条例》新增了包括交通事故在内的数个法援事项,刘大爷符合条件。

  老人被撞受伤

  今年2月6日下午,刘大爷骑电动车,在茶店子路口与一辆公交车相撞,当时觉得伤情不重,公交司机给了他200元钱,双方都未报警。十多天后,刘大爷左肩疼痛难忍到医院检查。经诊断,他左肱骨近端粉碎性骨折,需要手术,费用在一万元以上。

  刘大爷20多年前离了婚,与爱人、子女一直没有来往,平时自己生活,靠打零工为生,没有钱做手术。随后,他吊着受伤手臂,多次来到公交公司协商,要求垫付治疗费,但对方一直没有正面回应。

  虽然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因家境困难,请不起律师,这样的情况一直拖到今年4月。

  律师免费帮助

  5月4日,经过朋友介绍,刘大爷来到省法援中心寻求帮助。

  经过评估,工作人员认定刘大爷的案例属于新《条例》的法援范围,“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造成损害请求赔偿,是新增法援事项之一。”通过审批后,中心指派了省农民工工作站律师税清蓉,向刘大爷提供免费法律援助。

  “刘大爷的案例时间较久,当时又没报警,证据不足,但仍有希望。我们委托律师从法律上全力帮助他。”省法援中心工作人员说。

  (记者王静一)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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