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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老人丧独子陷入困境 检察官千里外送钱救助

2014年05月06日 16:10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因为一宗过失致人死亡事故,61岁的王恩提失去了刚参加工作的独子。正当他孤身在河南项城、生活陷入困境之际,一通千里之外的电话燃亮了希望。办理他独子死亡案件的天河区检察院在复查卷宗时,发现被告人一分钱都没有赔付,主动为他申请了1万元的被害人救助。近日,记者从天河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制定了《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实施细则(试行)》,去年办理了12起司法救助,占全市司法救助的40%。

  主动救助被害人

  “儿子的遇难使我遭受毁灭性打击。在我举目无亲、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你们为我这个千里之外的农民想办法,重燃我对生活的希望。”去年6月,61岁的王恩提坐了20多小时的火车从河南项城王楼村赶到广州,领取了天河检察院为他申请的1万元被害人救助款。在控申接访室,王大爷紧紧握住控申干警的手说,“儿子没了,你们就像我的亲人一样”。

  2012年10月,王大爷28岁的独子王海峰大学毕业后来穗打工,在一天吃完消夜后回宿舍的路上,被同事在打闹的过程中不慎推倒、后脑着地,昏迷10天后因重型颅脑损伤离世。当时,该案交由天河区检察院办理,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晚年痛失独子,正当王恩提举目无亲、贫病交加之际,一通来自广州的电话抚慰了他。

  原来,去年6月,天河区检察院控申科在查阅卷宗时发现,过失致死案的被告人因贫未能赔付,而光是王海峰住院的费用接近16万元。“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还上这笔钱了。”王大爷在电话中告诉控申科干警,他的妻子在10年前去世,他也因身体不好失去劳动能力,勉强守着一亩田地,每年收入只有1000元,属于村里的特困户。得知这个情况后,工作人员请王大爷寄来证明材料,为他申请了1万元的被害人救助款。

  首设司法救助细则

  被害人救助基金还能解重伤被害人家庭的燃眉之急。2012年,在天河发生的一宗故意伤害案件中,小牛驾驶出租车的父亲被4名乘客打至重伤至今昏迷不醒。案发后主犯在逃,在押的嫌疑人也未作出赔偿。小牛父亲的治疗费用高达30万元,小牛家瞬间陷入困境。

  得知此情况后,天河棠下街司法所和天河检察院控申干警走访了小牛家,为他申请了5万元的被害人救助基金,这是2013年内最高的一笔救助金额。

  记者从天河区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在广州全市检察系统中率先制定了《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实施细则(试行)》,重点救助不起诉案件中生活困难的重伤被害人和死亡被害人近亲属。天河区财政局为此设置了专项的被害人救助资金,在2013年期间共对12起案件中的12人实施了救助。同年,全市检察系统共实施31起被害人救助,天河区占了40%,其中不少是控申干警主动为被害人申请的。( 记者李雯洁、通讯员天群)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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