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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展专项行动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假记者

2014年05月07日 11:05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委宣传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网管办、省记协联合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题工作会议,传达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对我省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一大痼疾,严重损害新闻队伍的良好形象,侵蚀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侵害基层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媒体、媒体驻地方机构和人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互联网站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理力度,清除害群之马、净化媒体风气。各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畅通监督渠道,严肃案件查处,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制度落实,强化道德评议,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切实刹住歪风,纯洁队伍。

  相关部门在查处中要坚持十个“一律”:对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屡查屡犯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肆意编造事实、刊播和传播假新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售单位名称、报刊、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及网站、网站区域频道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违规向媒体采编机构和驻地方、驻外机构及其人员下达发行、广告、赞助等经营创收指标,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使、纵容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对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等驻地方和驻外地机构,一律予以撤销;对未经媒体本部批准,由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擅自聘用的人员,监督其一律辞退;对新闻媒体违法违规人员一律吊销新闻记者证,列入不良从业记录,作出限业或禁业处理,上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中国记者网公开通报;对以虚假身份信息申领新闻记者证、因违法违规被处理、列入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一律予以清退;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履职不力、监管失责、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干扰、阻挠、妨碍执法活动的新闻媒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记者 欧阳春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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