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反腐及时通报应予肯定
2014年05月07日 11:32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报道,4月四个“周报”通报的719起违规案件,31个省区市均有涉及,31个省区市中,四川省通报的案件最多,山东、河北、湖南等省份通报案件数量也在30起以上。
通报自己地区的案件多,很多就是自曝家丑。这些地区为什么通报案件多,有可能这些案件有典型,也有可能这些地区反腐力度大。腐败就像灰尘,你不去打扫,这些灰尘自己不会自己跑掉,腐败也是如此,不去反腐这些腐败不会消除。
没有腐败案件通报,不等于这个地区就没有腐败现象,同样的,通报腐败案件多,不一定就是腐败最严重的地区。如果我们把通报案件多和腐败最严重联系起来,和工作不到位联系起来,就会让很多地区不敢如实反映情况。不加大反腐力度,没有发现腐败案件,反而是反腐最有成效的地区,这不等于越不反腐越有功劳,那么作为反腐机关谁还愿意反腐?向全社会通报案件,自曝家丑,而且频率越来越高,就是表明不把腐败案件多少和我们是不是最廉洁地区联系起来,这是我们反腐思想的一个提高,反腐认识的一个升华。这样的认识会让更多的地区更大力度地反腐,激励更多的反腐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在反腐上。(肖 华)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