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用QQ非法买卖弹药构成犯罪获刑

2014年05月07日 15:51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5月5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非法买卖弹药案,一审判处被告人王超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被告人王超通过互联网上的QQ号联系到卖枪的商家后,使用妻子徐某的支付宝账号共计花费6300元购买仿秃鹰气枪一支和气枪铅弹2000发。案发时,公安机关查获气枪一支及子弹607发。经鉴定,该气枪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子弹为气枪铅弹。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超违反法律规定私自购买枪支和铅弹2000发,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弹药罪,依法应受到惩罚。鉴于被告人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宋 豫 王坤亚)

【编辑:朱峰】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