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人篮球赛猝死引官司 家属索赔97万余元
年逾六旬的张先生参加篮球赛时突发心源性猝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先生的妻儿将基金会、体育局、街道办事处三家主办单位诉至法院,索赔97万余元。该案前日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张先生家属诉称,2013年6月1日,张先生参加由基金会、体育局、街道办事处主办的篮球赛,正式开赛后,代表社区队参赛的张先生由于身体突发不适,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系“心源性猝死”。事发后,家属就赔偿问题多次与主办方协商,始终未果。他们认为,比赛未配备随队医生,赛前也未对参赛人员体检,事发后没有积极参与抢救,最终致张先生死亡,因此起诉主办方,请求判令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7万余元。
对此,三家主办单位表示,事先已作好准备工作,且张先生一家是社区体育五好家庭,张先生在赛前以及赛中都符合活动条件,因心源性猝死,难以预防,一旦发病很难救治。“事发后,主办方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救助,现场的随队医疗人员为张先生及时服用速效救心丸,并拨打120,在急救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抢救。还安排人员对家属进行慰问。”对于赔偿问题,三被告表示同意对实际发生的作出赔偿,但对部分赔偿项目提出质疑,“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不符合法律规定;赔偿精神损害,和死亡赔偿金有重复的嫌疑。”此外,三被告坦言,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本就负有过高的安全保障义务,活动风险过大,过于严苛追究组织者的责任不利于开展群众性活动。
因被告不同意调解,法官审理后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记者 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