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坐宝马车指挥亲友围困执法者 阻扰执行达5小时
老赖因拒绝履行生效判决,叫来大批亲属朋友围困法院执行人员,阻扰执行竟长达5小时,日前,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老赖杜某有期徒刑1年。
欠赔偿款8万元未付不愿还
因为一起交通肇事罪,杜某被市第一人民法院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须向申请执行人赔偿12万元,虽然他已支付部分赔偿款,但总共仍有8万元未付。
2013年6月4日上午11时,市第一人民法院两名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人电话,对方称发现杜某名下的宝马小汽车。两名执行人员立即赶往大涌石井牌坊附近,对杜某的宝马车依法张贴封条,并通知法院相关部门过来拖车。此时在大涌镇经营一洗水厂的被执行人杜某出现,执行人员向其出示执行证件及扣押执行裁定书及扣押清单,但杜某拒绝签收,执行人员将执行文书张贴在其家门口,但被其撕烂,杜某还指示亲属等人坐在车前,阻止法院执行人员拖车,并称宁愿砸烂车也不让执行人员拖走。
杜某当时情绪激动,多次放言“谁敢拖车就搞死谁”,执行人员反复劝说后,杜某仍不肯配合执行,话语中反而流露出威胁的意思,如:如果法院人员敢拘留自己,“出来后就要请执行人员‘喝茶’,并‘拜访’执行人员全家”等。
此后,杜某仍不断打电话叫人到现场,并带上一把大铁锤。执行人员遂请求法院进行增援。但第二批执行人员赶到后也陷入群众包围中,直到下午在大批执行人员增援下,才逐渐平息事态,历时5个多小时。
引发群众围观导致交通堵塞
据了解,杜某反应如此激烈,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没有直接肇事,作为车主不应支付赔偿款。该事件发生后,杜某被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提起公诉。
杜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其除支付部分赔偿款外,还积极筹款赔偿申请执行人;虽然在执行过程中说了一些有威胁性的语言,但是这些语言并不具有人身伤害性,他还曾主动劝其母亲离开现场并交出车辆钥匙,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
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杜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执行现场多次扬言报复执法人员及其家属,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约5个小时,并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导致交通堵塞,显见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犯罪情节严重,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鉴于其归案后态度较好,并有悔罪表现,最终判杜某犯妨害公务罪,有期徒刑一年。 (记者 王子威 通讯员 李世寅 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