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劳教局变教育矫治局 换汤也得换药
据报道,北京市政府已下发通知,决定将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调整为北京市教育矫治局。
自劳教制度废除以来,各地开始陆续推进劳教所的转型,多数地方的做法是改为戒毒所。这种转型自然是基于一定的现实考量,比如北京劳教局后期管教人员中,80%以上为吸毒人员。改为戒毒所,过去的工作和人员编制,可有一定延续性。但也让人担心换汤不换药。
从名字上看,北京劳教局变身为教育矫治局,是更加彻底的转型。但判断转型成败的关键,还要看下一步具体的工作职责、人员编制等。该机构2014年已开始招聘“基层教育矫治人员”,要求法律、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由此可见,其所涉及的工作范围,应该会比较广泛,不会局限于戒毒一项。
实际上,劳教所转型教育矫治,至少在北京是有一定历史延续性的。以社区矫正来说,2005年北京曾下发文件,将监狱劳教干警参与管理社区矫正工作的尝试制度化。
所以,转型面临的首要问题,就是原来劳教部门的人员是否能够适应新工作,能否成为教育矫治的“专业人员”。怎么处理遗留人员,的确是所有机构转型的最大难题。
而确保劳教局转型最为根本的,不在一个部门自身的定位转换,还需要明确的法律托底。现在北京的矫治局已经在“路上”了,但很多学者呼吁的《违法行为矫治法》却还杳无音讯。如果矫治的对象、期限等得不到法律明确,教育矫治行为会不会成为变相的劳教,就比较让人担心。
一个存续多年的部门会有其“工作惯性”,转型绝不只是更换一块牌匾那么简单,要确保转型换汤也换药,离不开立法等层面的配合。各地陆续推行劳教所转型的背景下,《违法行为教育矫治法》的出台也该提速了。(敬一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