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区长出庭应诉应避免仅是“走过场”
“不太懂法”的儿科医生童某在众多媒体记者和上海市黄浦区区长彭崧面前当了一回“律师”。日前,这名儿科医生在没有律师陪同的情况下,以原告的身份起诉黄浦区区政府,要求黄浦区人民法院撤销区政府此前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行为。出乎原告童某意料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正是黄浦区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区长彭崧。(5月7日《中国青年报》)
在“民告官”的司法实践中,“见民不见官”是普遍现象。虽然行政负责人出庭并非法律强制规定,行政机关委托代理人应诉也不影响最终判决的法律效力,但官员出庭概率过低绝非正常现象。一些官员之所以不愿意出庭,既源自权力固有的傲慢,生怕与老百姓对簿公堂失了面子与身份,也体现出权力的不自信,担心因法律知识欠缺而难以招架。说到底,“民告官难见官”很大程度上是部分官员法治意识落后、法律素养不足造成的。
在此情形下,上海市出现首位出庭应诉的区长,着实令人眼前一亮。须知,在“官本位”思维仍死而不僵的当下,并非每个官员都能做到在形式上与公民平等对话。区长出庭既传达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也表现出权力的谦抑,让公民体会到被尊重感。行政首长亲自出庭还能产生示范效应,促使普通公务员树立尊重法律的理念,同时也是对普通公务员的提醒——为了避免因违法行政而让行政首长频频应诉,要自觉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事实上,行政首长出庭不仅符合民众的期待,也是对中央要求的践行。早在2010年,国务院就颁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指出“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相应地,上海市也从今年3月起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在制度保障下,未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有望成为常态。
当然,对于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而言,还应避免只是形式上的到场,要做好扎实的法律准备,真正重视原告提出的法律问题。说到底,我们在意的不是官员是否出庭本身,而是官员有没有对法律的敬畏和尊重民众的情怀。我们希望官员出庭能常态化,更期待有朝一日官员是否出庭不再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当现代法治与政治文明进步到一定程度时,官员是否出庭都不会影响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与公民的法律信仰。(段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