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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检察院:国企职务犯罪高发 查一案挖一窝

2014年05月12日 09:4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 制图/蒋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去年查处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9人,占立案人数的65%。东丽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体强今天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该院近日发布的惩防职务犯罪报告显示,职务犯罪在国企呈高发态势,涉案金额普遍较大。

  去年上半年,东丽区某片区6个村开展“迁村并点”工程,海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包这一项目,负责前期土地整合。该公司土地部部长范某联合职员王某利用监管空缺,虚假建立围墙,累计贪污130多万元。

  “近年查办的国有企业职务犯罪案件,常常是查一案、挖一窝、带一串,窝案、串案、共同犯罪十分严重。”王体强说,2013年下半年,某工业区一家国有控股公司涉嫌贪污国有资产,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销售总监4人参与作案。

  东丽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永强认为,东丽区正处于快速发展建设期,国企数量多,项目投资大,资金密集,形成国企职务犯罪的基础;为了中标工程,加速资金流动,获取更大利益,国企中拥有权力的一把手和高级管理人员往往滥用职权、贪污受贿;国企存在制度漏洞且监管不力,也是此类犯罪高发的重要原因。

  据透露,向多领域、多环节渗透已成国企职务犯罪一个重要特征,尤其是由传统领域逐步向民生领域延伸。

  东丽区检察院发现,随着国家政策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资金投入大幅增加,一些部门和单位不能及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监督机制,极易出现管理漏洞,诱发职务犯罪,民生领域国企职务犯罪将呈上升趋势。

  王体强表示,东丽区检察院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惩防原则,不论案件大小都坚决打击。同时,加强与重点国企的前期检企共建,延伸法律服务,弥补国企制度漏洞。扩大惩防职务犯罪领域,与市、区纪委,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联合办案,推进区域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记者王斗斗 实习生韩鑫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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