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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贩穿手串时戳伤顾客眼 法院判其赔偿14万

2014年05月12日 10:57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卖手串的商贩为顾客穿珠子时,用剪刀戳伤了顾客的左眼。近日,顺义法院判决商贩赔偿顾客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伤者李某诉称,2012年4月1日,贾某在顺义区某路口边摆摊出售手串等小物件。他经过小摊,挑选一番后准备为自己的珠子购买手链绳穿起来。贾某穿珠子时,用剪刀戳伤了他的左眼,经医院诊断为:左眼球破裂伤,左眼外伤性白内障。他多次到医院治疗并进行数次手术,经司法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还需要后续手术及其他方面治疗。他起诉要求贾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32.9万余元。

  贾某辩称,事情的起因是李某的手链断了,主动找他要求把手链穿好。因双方是熟人,他就免费帮李某穿线。李某本来是站着看他穿线,后来突然蹲下来,眼睛碰到剪刀。贾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已先行垫付部分医疗费,不同意再赔偿。

  法院认为,依据双方陈述和相关证据,可以认定贾某在使用剪刀过程中不慎导致李某左眼受伤。双方在事发时距离较近,故在贾某使用剪刀过程中,李某也应有合理的注意义务,他有一定过错。法院最终判决贾某赔偿李某各项损失共计14万余元。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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