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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公交车出意外 因未立即报警难索赔

2014年05月12日 11:17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本人家属于2014年5月10日乘坐117路闽AY8321公交车,在‘树兜站’往‘省农科院站’之间离开座位(门后第三排位置)准备下车时,因司机超斑马线紧急刹车,本人家属摔倒了。”昨天网友严先生发微博反映了他妻子坐公交车的遭遇。

  昨天记者采访了严先生的妻子施女士。

  施女士说,10日早上,她乘车摔倒后,有两个好心人扶她起来,当时她觉得头很晕,但是由于急着带孩子去医院,就在省农科院站下车了。“带孩子看完病,我觉得脖子很疼,很难左右转动,头也疼。”施女士说由于没有呕吐,医生建议她先吃药观察再决定是否做CT。

  “当时我没有报警,也没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不知道能否维权?”施女士说。

  福州公交集团117路车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我们跟保险公司合作,乘客在车上发生意外,只要报警,我们就会让保险公司跟进,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赔偿。”该工作人员表示愿意调看录像,帮助施女士找到摔倒的证据。

  记者在半小后再次联系车队工作人员,对方称目前公交车上的视频还属于五分钟拍一次的运作模式,没有抓拍到施女士摔倒的画面,因此无法为施女士提供证据。“市民在公交车上发生意外,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报警,以便为日后维权提供证据。”该工作人员说。(记者 陈银燕)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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