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型审判管理模式:理念与行动
访谈对象: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郭 俭
法周刊:“构筑成长的管理模式”是一个比较新的提法,其含义是什么?
郭俭:“构筑成长的管理模式”是指要架构一套符合审判规律,能够根据不同时期审判工作形势、任务变化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侧重点,自动、规范、长效运行的管理模式。
要构筑这种管理模式,我们首先确立了“两个理念”:一是坚持以对接群众需求和形势要求为目标,合理架构审判运行格局,实施“简案快审,难案精审”和诉讼服务、审判事务集约处理,以效能管理践行司法为民,促进公正司法;二是坚持以激发法官工作潜力为目的,合理架构审判管理格局,着力探索以法官自主管理为核心,遵循审判规律的审判绩效评估机制,激发每位法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所以,尽管收案量还在持续上升,我们却能够一直保持着高标准的结案率,存案量不断下降。
法周刊:我们了解到,为推进案件公正高效审判,浦东法院建立了一套效能管理机制,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郭俭:“成长的管理模式”应当立足于保持案件审判质量好、效率高和效果佳。有了“成长”的理念,还需要有促进“成长”的机制。
为此,我们在审判管理实践中构建了“两个三”:
第一个“三”是审判质效管理主体“三层结构”:院层面,授权审判管理办公室总协调;部门层面,庭长、审判长联席会议主调度;法官层面,合议庭、独任法官各司其职,任务明确。
第二个“三”是审判质效管理内容“三大抓手”:构建完善的审判质效态势分析机制,建立全院、部门和法官个人“三位一体”的审判数据动态分析平台,实现案件精细化管理;构建健全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重点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案件、群众意见较大案件的评查力度;构建严密的审判监督机制,开设举报投诉接待专门窗口,向执行局派驻专职廉政作风监察员,对举报投诉进行网上实名通报,严肃追究责任。
法周刊:推动审判管理工作持续科学发展是个关键问题,请问浦东法院有哪些做法?
郭俭:要“成长”,除了理念、机制,还要有推动“成长”的不竭动力。而“问题”,就是动力的“源泉”。发现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是推动审判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前提和关键。因此,管理中,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群众反映较大的瓶颈问题,不断地去解题和破局。
我们坚持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建立人案对比为主要依据的审判资源动态调配机制,努力实现审判任务轻重和力量配置均衡,要求领导一线指挥、问题一线解决、业绩一线创造。
坚持审判流程有效监督,针对审判流程中环节多、分工细、跨部门流转时间长的问题,抓时限、抓衔接、抓规范,以流程的顺畅、程序的公正实现结果公正。
坚持审理期限严格管控,严控程序转换、审限延长审批,严格落实长期未结案督办,重点加强对存在中止等扣除法定审限事由案件的管理,防止主观原因拉长办案时间。(李鹏飞 黄 丹 陈长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