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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男子冒充记者敲诈勒索企业被批捕

2014年05月12日 13:24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抚顺市新抚区无业人员李某利用假记者身份,以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瑕疵为借口,肆意歪曲事实、敲诈勒索。现李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月6日,新宾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新宾县某企业报案称:2013年12月,某网站辽宁频道记者李某,以该企业违规生产、经营为由,夸大真相,歪曲事实,在该网站发布虚假新闻信息,还多次扬言扩大宣传范围,使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李某要求企业马上停产整顿,对企业主进行威胁,并称可以通过网站北京总部总编的关系将涉及企业的不良信息删除,但以需要好处费为借口,向企业主实施敲诈。该企业主无奈之下,给李某“好处费”两万元。

  新宾公安局刑侦大队接报案后,随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李某系抚顺市新抚区无业人员,通过新闻记者网查询,李某并非记者身份。经过缜密调查取证,于1月8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搜查李某随身物品及住处,发现14张假记者证、采访证、采编证。

  经查,李某以每年两万元价格租用非法网站,并使用假记者证,长期活动于省内各个地区,一旦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的违规违法现象或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瑕疵和疏漏,便在自己经营的网站上发表文章,夸大事实进行渲染,并采用各种虚拟身份,频繁上网跟帖以提高点击率。同时,以记者身份现身同当事人频繁接触,以扩大曝光力度相要挟,实现敲诈目的。李某敲诈所得钱物一小部分用以支付网站租金,其他非法所得全部被其挥霍。(记者 周明 崔振波 报道)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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