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门市销售劣质化肥被查 商家被罚19万
2014年05月12日 13:27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南靖县农业技术服务部某门市销售不合格复合肥,5日,龙海市工商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9万余元的行政处罚。
前不久,龙海市工商局检查大队查获一起销售不合格化肥案件。执法人员从漳州某肥料仓库设在龙海九湖镇的库点查获不合格硫酸钾型复合肥料55吨。据查,上述某门市于去年6月向山西一家肥业公司订购了这批复合肥料,到货后将其寄存于九湖库点。案发前,该门市已取回5吨,以每吨3242.5元出售,销售款16212.5元。
该门市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龙海市工商局依法于5月5日对违法当事人作出上述行政处罚。(郑爱国 蔡德全)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