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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站暗藏126个液化气钢瓶 当事人已被行拘

2014年05月12日 15:3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 陈放在回收站的废钢瓶 闵陈井 摄

  废品回收站内废铁成堆,行车“打砸”,乒乒乓乓,谁也不知道何时火星飞溅,就在这样的“加工厂”内,竟还堆了液化气、氧气、丙烷钢瓶126个。而最近的民居距离这里仅20米。“太危险了!”周边的闵行区浦江镇部分居民叫苦不迭。昨天,记者赶到现场了解到,警方接报后已联合相关部门收缴了危险钢瓶,并对当事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

  现场

  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闵行区浦江镇东风村15组内一家废品回收站内,竟“囤积”了几十个液化气钢瓶。“一个不小心,液化气钢瓶是会爆炸的。”这一情况令周边居民坐立不安。居民立即拨打110报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安全隐患确实严重,立即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取缔。

  昨天下午,记者在陈行派出所民警陆伟民的陪同下,从苏召路顾陈路处走进一条乡间泥路,穿过一片农田,走了近千米后,找到了那家被举报的废品回收站。回收站门口没有任何招牌,墙上乱涂乱画了不少小广告式的手机号码。进门发现,回收站场地颇大,有数百平方米,堆满了各种各样废铜烂铁一类的金属废料,一辆行车正在作业,一边不停移动,一边通过吊运一块硕大的吸铁石工具将选中的金属废料吸起,一一择地分堆,以便进一步处理。现场乒乒乓乓的“打砸”声不断。有的废料已经被切割分解,堆在一边,回收站紧靠小河,河内几条大船正在等待装船。

  记者看到,液化气钢瓶已全被转移走。回收站人员连连表示:“是很危险,以后再也不收了。”

  取缔

  陆警官告诉记者,5月5日下午,他们接报后,在所领导带领下,3名民警和3名社保人员在现场“收缴”了80个液化气罐。“分作4堆堆放,罐口的‘嘴’已经拧掉了,里面有少量液体,整个回收站液化气的味道十分刺鼻。”

  据回收站人员说,那些液化气钢瓶是零零碎碎从一次次的回收中积累下来的,具体也讲不清积了多少时间。他们将钢瓶堆在一起,计划是做统一切割处理。“切割后,再随其他废铁一起转卖到江苏等地。”

  与此同时,民警还在一旁的“凉棚”内发现氧气瓶40个,丙烷钢瓶6个。氧气瓶和丙烷瓶配合使用,可以用作金属废料的手动切割。“那凉棚多面通风,阳光曝晒,切割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火星,如果遇到液化气钢瓶内残留液体,危险系数极高。”

  而记者在现场还发现,距离回收站最近的一处民居只有20多米,还有一排民居和围墙平行,距离也仅100米。一旦发生爆炸等意外,十分危险。

  处理

  根据 《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名录 (2012版)》等法律条例规定,液化气系国家严格管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等行为必须经由相关部门许可。陆警官说,废品回收站禁止回收的18类物件中,包括液化气钢瓶和油桶。“我从警20多年,亲历过两次事故。一次是一家回收站在切割空油桶时,油桶爆炸,炸死1人;另一次是一家废品回收站处理液化气钢瓶时,挤压过程中产生爆炸,起火。”可见,回收站擅自处理液化气钢瓶不但违法,而且危险。正规处理途径是交发改委下专门的液化气瓶回收站。

  此外,这家废品回收站还存在如下问题:用于作业的氧气、丙烷等钢瓶,按相关规定必须储存于专门的场所,专人专管,使用时需做好登记手续;回收站将生产、储存、居住“三合一”,还将厨房设于其内,违反消防法规。

  据了解,这家对外没有“挂牌”的废品回收站实际上挂靠在一家物资回收公司下。相关负责人邵某49岁,江苏人。目前,邵某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资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相关钢瓶被相关部门全部转移安置。     (记者 陈浩)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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