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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托运丢名表索赔被拒 称两块表价值60万

2014年05月12日 15:5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因价值近60万元人民币的两块名表在托运行李时丢失,杨先生将德国汉莎公司告上法庭。今天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汉莎公司表示,两块手表是否被装入托运行李箱以及是否丢失均无法证实,因此不同意赔偿。

  杨先生是一家私企的老板。2013年1月14日,杨先生从德国法兰克福机场乘坐德国汉莎航空公司的LH720航班返回北京,1月15日上午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在提取行李时发现少了一件行李。杨先生立即与汉莎公司在首都机场的行李查询部门联系。

  1月16日,行李找到。1月17日,汉莎公司派工作人员将杨先生丢失的行李送至其住处时,双方当场对行李进行查验。杨先生发现,行李箱锁扣有被撬的痕迹,随后检查箱内物品时,杨先生发现,行李箱里的一块价值24700欧元的百达翡丽手表和一块价值47000欧元的宝玑手表丢失。两块表折合人民币近60万元。

  今天开庭时,杨先生的代理人提着涉案的红色行李箱来到法庭,并现场进行了演示。据代理人讲,两块手表是杨先生在德国购买的,在法兰克福机场办理退税时是要检查商品的。检查完毕后,杨先生便将带着包装的手表塞入了行李箱,之后行李就脱离了杨先生的控制。

  事后杨先生收到了退给他的税款,并于1月17日委托德国的朋友帮助报案,同时要求德国的表店出具了购物单据的复印件。代理人称,杨先生在与汉莎公司的交涉中,一开始便提出希望调取现场的监控录像,但是对方一直没有作出回应。

  因汉莎公司以无法确认行李箱中确实存放过两块手表拒绝赔偿,杨先生将汉莎公司告到法院,索赔两块手表损失近人民币60万元,以及行李箱损失3000元。

  上午,汉莎公司方面当庭表示不同意赔偿。该公司代理人认为,两块手表放没放入行李箱、丢没丢失,至今没有充分证据予以证实。根据汉莎公司官网的提示,所有贵重物品,均应放置于手提行李内。同时根据我国《海关法》的规定,旅客入境时超过5000元的物品必须向海关申报。根据规定,两块表需缴纳的关税大约在17万余元。但杨先生至今未向海关报税,且在托运行李时也没有对物品价值进行特别申明。

  对于汉莎方面提出的疑问,杨先生的代理人解释说,杨先生经常出差,当天并未随机携带手提行李。到达首都机场提取行李后,可以选择是否走报关通道申报关税。但由于当时杨先生连行李都没有拿到,所以才没有申报关税。

  对于最关键的赔偿问题,汉莎公司称,根据蒙特利尔公约的规定,对于没有申明价值的行李,如发生损毁、丢失或部分丢失,每位乘客获得的赔偿最多不超过1131特别提款权(大约相当于1213欧元)。由于行李箱已找回,手表是否丢失存疑,汉莎公司不同意赔偿。

  两块名表是否放入托运行李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点。如果调取到杨先生在法兰克福机场办理退税直至行李托运的监控画面最能说明问题。但据记者了解,跨国取证并非不能实现,但由于牵涉到境外,手续将异常繁琐。时间无法控制,对方是否配合,监控是否清晰且无缝衔接,都是不确定因素,成本也很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当事人最终选择了放弃。

  此案未当庭宣判。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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