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跑路”美女老板顾春芳集资案二审维持死缓

2014年05月13日 17: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南京5月13日电 (记者 申冉)记者13日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引起社会关注的江苏“跑路”美女老板顾春芳集资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的“死缓,两年执行”,判决结果已正式生效。

  2012年3月,江苏常熟的民营企业老板顾春芳“身背”17.68亿余元人民币非法集资巨款的债务,秘密“跑路”出境藏匿新加坡,随后又出人意料地于3月底回国,被警方在上海抓获并当即刑拘。

  在顾被抓之后,警方公布了顾春芳肆无忌惮的非法借款行为,这位美女老板的致富之路颇让人吃惊:2008年至2012年3月间,嫌疑人顾春芳在背负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其本人从事煤炭生意或者合作投资煤炭生意、投资股票而需要大量资金的事实,以年息25%至40%、月息3分至9分不等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通过伪造辽宁阜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煤炭销售分公司、山东巨能电力集团等公司企业印章、合同,以及指使他人冒充高干子弟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共计人民币17.68亿余元。集资款除归还部分利息外,用于个人挥霍。至案发时,尚有人民币4.5亿余元不能归还。

  检察机关在审讯过程中发现:十几岁就投身模特圈的顾春芳因其美貌,年纪轻轻在常熟就交际广泛,多年来习惯了纸醉金迷的生活,为了维系人际关系,平时花费惊人。在疯狂借款的同时顾相信自己一朝发财必定会全额还款。

  “在审讯过程当中,顾春芳甚至忘了自己到底借了多少钱,她告诉检察官,越想越活不下去,就骗自己压根没借钱。”一位审讯过顾春芳的检察官这样告诉记者,“在对其财务状况进行查处时发现,顾春芳除了大量借款之外,几乎没有任何经营项目,与庞氏骗局类似。”

  2013年10月,顾春芳案初审,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抽逃出资罪,数罪并罚,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由于顾春芳涉案的金额超过了吴英案,该案的审判受到了海内外的大量关注和争议,被称为江苏“吴英”案。

  初审判决之后,顾春芳不服,以一审法院认定其构成集资诈骗罪定性不当,认定其集资诈骗数额有误为由,向江苏省高院提出上诉。

  江苏省高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顾春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另外,上诉人顾春芳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有合同诈骗等罪。不过鉴于顾春芳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