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嫌同事电脑声大影响休息 持铁棍将其打死

2014年05月14日 02:56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因宿舍同事使用电脑吵得自己无法休息,毛树东与之大打出手并手持铁棍将同事追至停车场打伤致死,昨天上午,毛树东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在市一中院受审。

  34岁的毛树东曾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8年刑满释放。此次据检方指控,2013年11月22日晚九点,毛树东在海淀区某宿舍内,因琐事与50岁的同事陈某发生争执并互殴。后陈某离开宿舍,毛树东追至该地下室停车场内,并持金属棍击打陈某头部数下,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

  毛树东表示对起诉书有异议,起诉书指控他“击打陈某数下”,而他强调说自己“只打了三下”。据毛树东讲述,他在物业公司做电工不过三个月,同宿舍的陈某比他早来几天,两人关系一直不好,之前就因为电脑的事情吵过架,当时明明是自己先开的电脑,却被陈某抢着用了。据同宿舍的工友说,事发当天,毛树东躺在床上玩手机,陈某边看电脑边哈哈大笑,还用手拍桌子。毛树东说不仅如此,陈某还用脚踹桌子,吵得自己无法休息,于是起身和陈某动了手,争执中,陈某抄起烟灰缸砸向毛树东的脑袋,毛树东的后脑立刻就流血了。在被同事劝开后,毛树东起身就去了工程部,找了一根铁棍,然后追着陈某到了地下车库,打了陈某三下后将铁棍扔在车库的其中一辆汽车底下,然后自己去了医院。

  “你什么时候知道陈某已经死亡的?”面对法官询问,毛树东说“不知道”,并称直到开庭,他都不知道陈某已经不在人世。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毛树东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 何欣)

【编辑:张培坚】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