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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骂交警孬种被拘引争议 律师称应慎用公权力

2014年05月14日 11:52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山东济宁兖州警方官方微博发布一条案情通报,称兖州一名网友不满车被贴条发帖骂交警,之后被行政拘留5天,并提示网友“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在引发众多网友热议后,该微博被删除。有律师指出,网上谩骂的行为肯定是不恰当的,然而警方也应慎重行使公权力。

  网友发帖称“交警孬种”被行政拘留

  警方发微博警示网友 随后又删除

  因不满停车被贴条,山东省兖州一男子在网上发帖称“兖州里交警真孬种”。13日上午,兖州警方以“网络侮辱他人被拘”为题发布微博,对网友侮辱交警一事予以解读,并作为一起案件警示网友。

  微博称,2014年4月28日16时许,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在中御桥北路违法停车,被交警大队下发《违法停车告知单》。曹某某按说应该知错就改,但是曹某某不仅不知悔改,反而想着在网上发泄私愤。用网名‘兖州存哥’在百度兖州贴吧发帖“‘可艹好了,车刚停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目前,违法行为人曹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该微博还提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随便说说没什么大不了的,请相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触犯了法律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然而,上述微博随后很快就被删除。截至发稿时,兖州警方未就上述微博被删除的原因做出公开解释。

  网友热议“骂你孬种该不该拘留”

  律师:警方应慎重行使公权力

  网友发帖称“兖州里交警真孬种”这种行为是否恰当?是否应该被行政拘留?

  人民网记者在“兖州公安服务在线”网站上发现,在“业务咨询”栏目处有多条相关的网友留言。有网友问“兖州交警真孬种这句话算不算侮辱罪”?上述留言均显示已经被警方受理,将尽快回复。

  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辩委员会委员张燕生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名网友在网上谩骂的行为肯定是不恰当的,即使对交警处罚有异议,也不能采用这种不文明的做法。

  但是,张燕生表示有异议,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确有条文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这种行为应受到相应处罚,可该网友谩骂兖州交警,并非是针对某一具体个人,实际是针对国家机关的公安交警,而国家机关作为公法人应不属于该保护对象范畴之内。

  张燕生指出,即使该网友的行为符合规定应处罚,如果警方没有证据证明他的言论确实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那么依照法条进行罚款即可。张燕生表示,警方应慎重行使公权力。

  截至发稿时,记者上午多次拨打通过“114”查询到的兖州区公安局、兖州区区委宣传部电话,均无法接通。(高泽华)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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