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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街道上公然猥亵23岁女子 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2014年05月14日 15:0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一名37岁的男子肖某独自一人在广州打工,去年的一天,他竟公然在街上猥亵一23岁的女子。日前,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依法对肖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定其行为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妇女”,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审查,现年37岁的肖某在广州打工两年。2013年10月24日晚,他在大街上闲逛,突然发现迎面走来一位美女,就偷偷跟在23岁的被害人小芬身后,看到小芬正准备进入宾馆门口时,马上将其抱住。面对小芬的反抗和大声呼救,肖某非但没有停手,反倒变本加厉。肖某的兽行持续了三四分钟后,被过往的群众发现并制止,随后肖某被警方带走。 (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海检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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