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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虚构身份以回报高额利息为名骗朋友数百万

2014年05月14日 15:38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原本是相交多年、互相信任的朋友,却以被告人和受害人的身份在法庭上相见。被告席中的男子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向昔日朋友道歉,部分受害人则愤然离开了旁听席。5月9日上午,这一幕发生在清水河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

  5月9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路某涉嫌诈骗案。公诉人当庭指控:路某曾任陕西某电子公司的销售员,负责通信电缆线防盗定位报警器销售。2010年,路某已离开了该公司,但路某虚构身份称自己是该公司东北地区代理人,负责销售上述报警器的业务,以回报高额利息及合伙做生意分红为名先后从14位受害人手里骗取人民币数百万元。

  另外,公诉人还指控路某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起诉书指控称:路某为了拖延偿还诈骗款的时间,伪造了一份协议。协议假称路某曾就职的电子公司与其签订了《关于吉林省长春市联通公司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具体事项》的协议。不仅如此,2013年7月,路某还在西安市某刻章门市部私自刻制了陕西该电子公司的公章和合同专用章。

  就这样,明明已经离开了陕西某电子公司,路某还假称自己是东北地区代理人,以做通信电缆线定位报警器可获高额利息和分红为由,骗得14人数百万元。

  记者了解到,14位受害人与被告人路某都是相交多年的好朋友。

  经过法庭调查、质证和辩论,路某及其辩护人对公诉人指控的部分事实及涉案金额提出了异议。此案将择日进行宣判。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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