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男子自称省纪委人员骗老同学近400万 获刑14年

2014年05月15日 13:5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阔别多年的老同学钟某某如今已经成为“省纪委工作人员”,他门路广,又有赚钱的“项目”,占某某、刘某某等人向他投了巨款用于投资、购房。没想到钟某某是个骗子,他骗了多名同学共计392万元。日前,经仓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钟某某14年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罚金。

  2010年6月到11月,现年30岁的福安男子钟某某假冒省纪委的工作人员,称可以代理泉州光明牛奶项目。钟某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他的同学占某某、刘某某等8人鼓吹投资该项目将轻松赚钱。

  占某某等人被钟某某伪造的身份及高额回报所迷惑,相信了钟某某所言,委托其投资共计130万元。其实,该项目是虚构的,这笔钱被钟某某骗走。

  据检方调查,钟某某坑的同学不仅仅是这8个人。2011年1月至2012年3月,钟某某同样假冒省纪委工作人员,以虚假的紫金矿业投资项目为诱饵,骗取同学毛某某、黄某某等人共计150万元投资款。

  在占某某、刘某某还未发现钟某某造假的身份时,钟某某带领两人到仓山区融信大卫城小区看房,他称能以优惠价格购房,引起占某某、刘某某的购房兴趣。随后,钟某某以先交首付,交房时再签合同为由,分别骗取占某某与刘某某“购房首付款”40万元与30万元。

  据检方介绍,至案发为止,钟某某以各种理由诈骗钱款达392万元。为了不使被害人产生怀疑,钟某某陆续向他们支付虚假的投资分红款共151万余元。(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忠飞)

【编辑:刘艳】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