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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向沟通中走向良善治理

2014年05月19日 13: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事前沟通虽然耗费些时间,但远比酿成事件之后的亡羊补牢成本要低得多。这也是打造新型公共治理模式的必由之路。

  近段时间以来,因公共项目被疑危害环境,引发了数起群体性事件,有的造成大规模人员冲突。从PX项目建设到垃圾焚烧厂选址纠纷,类似事件一再发生,既是社会治理风险累加的结果,也对公共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

  社会转型期也是矛盾凸显期,社会利益格局重新分化和调整,尤其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提升,在一些公共项目中,很容易滋生矛盾冲突。这对于政府治理能力,以及治理模式,都是一个不小的考验。但常见的情况是,一些政府部门在拍板某个项目前,不征求民众意见,公布决策后旋即遭到舆论反对,甚至导致矛盾激化,项目被迫停工。这种“政府拍板”的单一决策模式,让政府“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付出了高昂的社会成本,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其实,信息不公开本身就是公众产生恐慌的原因之一。权力单方面的强势表达,使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未获得尊重,导致沟通不畅,造成误解误判。如果不开启公众参与的大门,误解误判就会演化为社会矛盾,当这些矛盾日积月累,就会酝酿出更严重的危机,严重者会造成激烈的社会冲突。

  这是一个信息化时代,不仅需要信息的及时公开,更需要互动沟通。社会转型期若能实现利益表达机制的成熟化、利益表达行为的合理化以及公共决策参与的有序化,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要在进行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引导民众参与,做到协商民主、科学决策,同时,也需要健全补偿机制,对于因项目建设而受损的群体,应当及时予以合理补偿。事前沟通虽然耗费些时间,但远比酿成事件之后的亡羊补牢成本要低得多,况且,这也是塑造良性公共对话模式、打造新型公共治理模式的必由之路。(侯金亮)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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