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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等北京法规生效多年执行难 人手不足是主因

2014年05月20日 03:04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5月2日,昌平沙河水库,水坝南端东侧公园里,游客们露天烧烤。新京报记者 尹亚飞 摄

  5月9日,朝阳路,一位闯红灯的市民被穿过路口的汽车“截停”在斑马线上。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5月9日,慈云寺桥,两位遛狗的市民一个拴着狗绳,一个没拴狗绳。 新京报记者 薛珺 摄

  《北京市消夏露天餐饮经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消夏露天餐饮经营场所不得露天烧烤,禁止在室外制售凉菜。因执行难,露天餐饮仍在售卖凉菜。但你可能不知道,在北京走路闯红灯可被罚款10元,骑车闯红灯要被罚20元;开车窗扔废弃物最高罚50元……我们身边众多法规条款切实存在,却多年陷于“执行难”。甚至当违规行为发生时,这些条款仍处于“休眠”状态,而无足够的“力量”将其激活。

  闯红灯、随地吐痰、散发小广告、占用盲道……新京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北京多个法规条款虽已生效多年,并具备明确的罚则,却陷入“执行难”的尴尬境地。

  记者从各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些条款“执行难”的原因包括执法人员缺失、执法难度大、违法行为转瞬即逝、处罚力度过小等等。但专家认为,这些条款多涉及社会问题,法律的规范须同公众社会道德程度、认知度相匹配,贸然提高处罚力度会引发新问题。

  人手不足致“执行难”

  据新京报记者调查,执法队伍“人手不足”是造成一些民生法规执行难的原因。

  “中国式过马路”便是一例。法规明确,行人“闯红灯”可被罚款10元,但处罚只能由民警进行。新京报记者昨天在北四环附近多个路口,都未发现有交通协管员。有的路口虽配有一两名交通协管员,但行人闯红灯屡见不鲜。

  控烟也面临监督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目前,北京市各爱卫系统对于控烟的管理多是兼职,即便早已有违规吸烟罚款10元的规定,多年也开不出一张罚单。

  据去年媒体披露的数据,北京各区县、街道兼职的控烟监督员和卫生监督员加起来约有3000人;全市交通协管员共有2600人。而北京15岁以上的“烟民”约有188万;每天需要“过马路”的人群中,光在职上班、缴纳五项社保的人员就有823万。这两个领域的执法过程中,都至少是“一人管几百人”。

  部分条款罚额调高数倍

  记者发现,实际上多年以来,政府曾试图以提高罚款额度的方式破解“执行难”。一些条款的罚款额度有了相当大幅度的提高。

  比如对于“随地吐痰”,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北京有据可查的法规共有三个版本。1985年,北京市对随地吐痰者罚款五角。到1999年提高至50元,2002年《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也保留了随地吐痰的50元罚款上限。

  北京现行的控烟法规中,10元的罚款力度也被众人诟病。今年4月截止征求意见的北京新版控烟条例草案中,将此额度提高至200元。

  焦点

  ●公共场所禁烟

  1人管600烟民 “执法力量跟不上”

  按照《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检查员对本单位范围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对拒不改正者处以10元罚款。《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规定,公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并当场收缴;拒不改正的,处以200元罚款。

  探访

  禁烟场所仍有人“吞云吐雾”

  前天晚上8时许,朝阳区惠新东桥附近一家串吧店内,烤串味和香烟味混杂,多桌客人都在吞云吐雾。服务员称,遇到不吸烟的客人,只能尽量带到角落里。“店比较小,也没法划定非吸烟区。”

  该店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对新版的控烟条例有所耳闻,店里对吸烟的客人会尽量提醒。但是,“要让每位顾客都不抽烟,几乎是不可能的。”

  前日,银建公司一辆出租车上,副驾驶位置能闻到明显的烟味。而早在2007年,北京即提出“无烟出租”,要求出租车司机、乘客均不在车内吸烟。的哥张师傅表示,偶尔会有乘客“忍不住点上一根”,自己瞅瞅快到地儿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回应

  监督检查员全是兼职且人数少

  记者随机询问十余位有抽烟习惯的市民在禁烟场所能否不抽烟,多数人表示,“如果有人劝阻会配合”,但基本不会主动调整自己行为。

  北京市爱卫会数据也显示,北京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中,超过四成不能做到禁烟。爱卫会工作人员表示,像中小餐馆、KTV、台球厅等场所,都是控烟难点。

  市爱卫会估计,北京常住人口中,15岁以上的“烟民”预计有188万人,此外还有流动人口。相比之下,爱卫系统包括区县、街道、乡(镇)监督检查人员全部是兼职,委托的卫生监督人员也属附带管理,这些兼职人员共约3000多人。也就是说,一名兼职监督员平均至少要管600位“烟民”。“执法力量跟不上是控烟难处。”市爱卫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禁止露天烧烤

  商贩遇执法舍摊就跑 难以处罚

  按照《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在政府划定的禁止范围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烧烤工具,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探访

  烧烤间倚门设 黄瓜户外“拍”

  近日,记者在丰台区看到,天刚擦黑,丰台望园东路一烧烤店已在门口摆出桌椅。烧烤店的小烧烤间设在大门旁,没有抽油烟设施,正在烤着羊肉串等。服务人员还把切菜案板搬到室外,正在制作凉菜——拍黄瓜。

  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表示,按照规定,烧烤餐馆必须在厨房建门窗封闭的操作室,像很多小餐馆在门口、窗边摆放烧烤炉的行为,今年起也算作“露天烧烤”。

  此外,记者近日还跟随北京市城管执法队员来到丰台区三环新城餐饮一条街,对周边的餐饮店进行执法检查,也发现了露天烧烤的问题。一家餐馆烧烤炉上虽有排烟管道,却没跟炉子连接,烧烤油烟直接排到户外。

  回应

  城管无权带商贩回队进行处罚

  城管部门称,实际执法过程中,要处罚露天烧烤2000元是很难实现的。

  东城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张书侠表示,整治露天烧烤最大的难点在于顾客不配合:“有些人爱吃,查处时会和商家一起不配合执法。”

  西城区城管执法局宣传部门负责人王师明介绍,“很多露天烧烤的商贩花50元买个炉子,手边就放三五十个肉串,卖完再去存放的地方拿”,这些加在一块也没100块钱,遇到执法者,商贩干脆就不要了,直接开跑,不会接受处罚,城管也没有权力将人带回队里进行处罚。

  因此,城管队员遇到露天烧烤一般也就是罚没烤炉等经营工具,相关处罚条例因为不具备执行条件而无法落实。

  ●遛狗要清粪便

  狗狗“随地便溺” 主人不认没辙

  《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携犬人对犬在户外排泄粪便不立即清除,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罚款。此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其中包括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

  探访

  狗在路上拉便便 行人容易“踩雷”

  位于朝阳区小营附近的老居民区,早晚随处可见遛狗的居民,其中小狗居多,早晨七八点钟,一条街上能见到二三十人遛狗。

  由于街道两旁都停满了小汽车,不少犬只就“利用”汽车轮子小便,绝大多数主人也不制止。记者看到,大多数狗就在树下或路边排便,几乎没有主人随身携带铲子和塑料袋及时清理;甚至有的狗还会将便便排在路中间,行人很容易“踩雷”。“推婴儿车的话,很容易沾在轮子上。”一位居民表示。

  回应

  狗狗便溺取证不易 罚款存在难度

  去年8月,北京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发布调查报告,通过在北京市城六区拦截访问400名遛狗市民和400名不养犬市民,受访市民中有86.1%的人最反感“养犬人不及时清理犬类粪便”的行为,占首位。

  记者了解到,涉及不清理犬类粪便,属于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不过,有城管执法队员表示,狗狗“随地便溺”的查处、罚款存在一定难度,比如取证难、相关人员拒不承认等等。

  观 点

  社会问题不能单靠执法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毛寿龙表示,这些陷于“执行难”的条款,普遍关乎社会文明、社会公德等,并且都属于行政执法的范畴。而社会道德的提升需要一个渐进过程,因此施行效果不太理想。从外因来看,也和执法、处罚力度不足有很大关系。

  一般来说,随着执法力度的增加,会对公众行为的边界产生更加明确的规范。“比如酒驾入刑之后,加上夜查力度加大,市民的酒驾行为就会明显减少。”毛寿龙举例。

  但他同时指出,并不是所有执法都应以“严”为准。“酒驾之所以能够入刑,是基于酒驾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和行人闯红灯本质上还是不同的。”

  在毛寿龙看来,如果社会风气不够好,或公众的认知程度没有跟上,一味贸然提高执法力度,会引发新的风险,形成执法双方的对立和对抗。“比如摆摊,城管的一些作为甚至暴力执法,甚至会引发整个社会的对抗情绪。”

  “解决社会问题不能过于依靠执法。”毛寿龙指出,针对社会领域的问题,法律的作用是辅助性解决。如果过于依靠执法,会造成公众对执法部门的不信任,从而转化成其他的社会问题。因此,立法执法的力度应同社会风尚、公众认知度相符。

  ■ 其他条款

  车窗抛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文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撒,违者可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根据统计,北京三环以外的环路,以及连接三环至五环的高速公路都是车窗抛物的“重灾区”。近年来出现的环卫工人被撞事件很多是和车窗抛物相关。

  占用盲道

  《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条例》:对损毁城市道路范围内无障碍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区县残联人士多次呼吁盲道被占的问题。有负责人日前对媒体表示,盲道被占一般都涉及多个部门并且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该人士称,平日收到反映最多的就是盲道上乱停车和摆摊的问题,对此,他们只能去找交管部门或是工商部门协调。

  闯红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按照规定靠路边行走的,处10元罚款:

  去年5月,北京交管部门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全面执行罚款措施。

  践踏草坪

  《北京市绿化条例》称,损害绿化成果及绿化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情节较轻的,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随地吐痰

  《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规定,随地吐痰、便溺;乱丢瓜果皮核、烟头、纸屑、口香糖、塑料袋、包装物等;乱倒污水、垃圾,焚烧树叶、垃圾;其他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应责令改正,并可处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A10-A11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温薷 饶沛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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