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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辟谣:未规定23日前处理违章系谣传

2014年05月20日 09: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出台了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新措施。昨日,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对机动车检验改革新政进行了详细解读。

  现在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通过检验平均每年发现有300多万车辆存在各种各样的隐患。李江平说,也关注到网民在热议,说这个检验有没有必要?实际上,法律是有规定的,国际上也是一种通行的做法,只不过每个国家可能对检验的周期规定的时间是不太一样的。

  “基于现有的法律法规未作修改的前提下,我们认为是属于一种过渡性的改革措施”,李江平表示,会关注这种调整对于安全到底有什么影响没有,也需要我们评估对于每位车主利益上有什么影响,也需要关注对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比如交强险的问题、车船税的问题有什么影响,综合评估以后,通过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然后推动相关法律,包括道路交通法和实施条例有关条款的修订工作。

  这次《意见》明确提出,今后包括现在已有的公安、质检等部门所办的检测机构,一律要脱钩,相关人员也不得经营,或者参与经营这方面的业务,拒不脱钩的要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近日,一条关于“5月23日之前必须把违法记录处理完毕,否则车辆商业保险费用将上浮”的消息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

  昨日下午,公安部交管局微博权威辟谣称,5月23日之前必须把违章处理完系谣言:“关于网民热议的必须在5月23日以前把违章处理完,并没有此要求。”(记者李栋)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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