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搬运工无照开车致人死亡 其所在公司赔死伤者24万

2014年05月20日 10:08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市某食品公司的搬运工刘某在随司机到东莞送货期间,在司机下车后,发现车没停好,遂在无证的情况下开动车辆移动车位,孰料车辆失控撞入旁边商铺,致商铺店员两伤一死。事后,被害方许某的家属向肇事车辆驾驶者刘某及其公司、登记车主、保险公司索赔。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搬运工刘某擅自开车的行为虽超越其职权范围,但仍属职务行为,其所在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近日一审判定对受害人许家的事故损失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依法计算为35万多元,该金额已超过11万元的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在由保险公司赔偿11万元给许家后,超过部分即24万元由食品公司赔偿。(记者吕展 通讯员黄彩华)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