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找人”设陷阱 骗取钱财获刑罚
2014年05月20日 14: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近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诈骗他人钱财的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俊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并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6549元。
2013年10月,被告人张俊在使用微信“查找附近的人”功能时,与被害人小艳加为好友。随后,张俊虚构了姓名和其交谈,谎称自己在汉中做水电工程,并称自己在汉中市区内有房有车,因在聊天中得知小艳正在为租房子而发愁,张俊便“仗义”的表示,会将自己一套精装房屋租给小艳,由此获得了小艳的信任,一来二去聊得火热的二人见了面吃了饭,小艳更是对体贴的张俊颇有好感。几天后,张俊便以自己的车被同事开到外地,而钱包和钥匙全在车上,回不了家又身无分文为由向小艳借钱。随后短短的一个月里,张俊先后多次以各种理由骗取小艳现金及透支其信用卡。后小艳多次向张俊索要钱款未果,这才察觉自己可能上当受骗,赶忙报了案。经查明,张俊先后骗得小艳钱财共计6549元,所得钱财已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遂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判决。
(贾明会 姜晓玲)
【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