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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检方联手中国互联网协会以应对知识产权纠纷

2014年05月20日 16:4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于20日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及其调解中心签约,建立双方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该院将依法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办理涉及互联网领域的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据北京市检三分院新闻发言人陈平介绍,该院辖区内有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如人民网、当当网、京东、乐视网等。201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发生在其辖区的就有4件。随着互联网领域的纠纷与日俱增,为更好地服务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经过多次协商,该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确定建立协作机制。

  根据该机制,三分院将依法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办理涉及互联网领域的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及技术合同等知识产权纠纷及其他纠纷申请监督案件。双方或一方为互联网行业单位的都在受理范围内。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表示,互联网在高速发展中出现了大量的法律问题。统计表明,目前北京的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已占到全市著作权案件的一半以上。可以说,涉及网络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主战场。双方本次建立协作机制是治理网络空间的新举措,也是创新调解制度、推动网络文化健康的积极探索。

  当日,双方联合出台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会议纪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在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检察机关可依法委托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调解或者协调相关案件,调解不成检察机关再进入正常的法律程序。

  陈平表示,该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将主要就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的调解、和解及协调工作;专业案件或领域中有关技术专家的推荐和使用;知识产权案件线索移送、事项通报和信息资源共享;合作开展知识产权课题调研和学术研讨活动等四个方面开展合作。

  北京市检三分院副检察长岳金矿提到,知识产权类案件往往较为复杂,专业化程度高,社会影响较大。为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案件的研究,该院将在人民网、当当网、京东、乐视网等互联网企业建立“法律监督调研实践基地”,在案件协调、线索移送、事项通报、信息共享等领域进一步加强协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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