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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成年人玩“仙人跳” 色诱网友抢劫钱财获刑

2014年05月21日 13:33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3名未成年人玩起“仙人跳”,色诱网友并抢劫钱财,近日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10个月到6年不等的刑期。

  16岁的小丽(女)、小明和17岁的小强都来自进城务工家庭,都因厌学在初中就自行辍学在外游荡。3人在网络上相识后,每天泡吧打发时间,父母给的零花钱很快见底。小明提议玩“仙人跳”,通过网络勾引网友再打劫。3人中小强曾因斗殴被判刑刚出狱不久,他建议抢劫时逼对方写欠条,这样可以让人以为是债务纠纷,不留犯罪痕迹。

  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3人在网吧内勾引到一名年过30岁的生意人汤华,约定当夜10时在汉阳某地见面。见面后,汤华用自己的身份证在某酒店开了房,小丽找借口到洗手间向小强、小明发短信告知酒店名称、地址和房间号,并将反锁的门锁扭开。

  小丽与汤华房内缠绵时,小强、小明从外闯入,对其一番殴打后,逼汤华写下两万元的欠条。小强还从汤华的皮包中拿走一部手机和7300元现金。3人挟持汤华出电梯时,汤华冲出报警,3人当场被抓。

  由于小丽、小明均为未成年人,法院分别从轻判处二人8个月、2年刑期。小强属累犯,被判6年刑期。(文中人均为化名)(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朱元斌)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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