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国有公司原副总经理贪污27万元获刑
2014年05月23日 13:16 来源:海口晚报 参与互动(0)
海南一国有公司原副总经理徐某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以借款、将用于个人消费的发票报销套现等方式侵吞国有公司资产27万余元,最后把自己送进了高墙里。
1996年7月至2001年11月,现年65岁的徐某某担任海南华某集团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同时先后兼任华某不动产管理公司、海南某房地产总公司、华某物业有限公司、华某(集团)旅游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这几家公司经济类型均为国有企业。1998年4月至2001年间,徐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侵吞公司27万余元公款。
近日,龙华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徐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万元。(记者林菲 通讯员崔善红 刘昕昕)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