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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一汽修厂排毒案开庭 6人被控污染环境罪

2014年05月23日 14:5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污染环境案庭审现场

  广东茂名“1·10”污染环境案22日在茂名市茂南区法院开庭,6名被告人涉嫌污染环境罪、非法经营罪受审。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9月,被告人吴光新在其经营的汽修厂安装排污暗管直通白沙河。2014年1月9日,被告人黄锡新与合伙人柯国胜商议,约定由吴光新安排油罐车到黄锡新开办的广西北流市清湾镇新发建筑材料厂将生产沥青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油运到信诺汽修厂排放废水后再找买主销售,运费和处理费按每吨70元计算。被告人吴光新指派莫秋萍等三人分别驾驶两辆湘籍油罐车将65.52吨废油运到汽修厂。上述被告人将其中一辆油罐车内装载有异常气味且有害有毒的废水、废油通过偷埋的排污暗管,非法倾倒进白沙河内。

  当日23时许,位于信诺汽修厂下风位置的茂名市第五中学、茂名市公馆镇第一中学共96名学生因吸入有毒气体,出现头晕、头痛、呕吐等症状,被紧急送院治疗。经鉴定确认,96名学生身体不适是吸入吴光新等被告人在信诺汽修厂非法排放有害有毒危险废物散发的气体所致。

  公诉机关认为,吴光新等6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还指控,吴光新在其经营的茂南信诺汽车维修厂的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仍然违法继续经营,应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茂南区法院昨天邀请了2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网友旁听庭审活动,并通过法院官方微博直播了庭审。茂名市人大代表、茂名市疾控中心程亚媛旁听了庭审后表示,环境问题关系到每个市民的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希望案件的公开审理能起到警示作用,唤起公众的相关意识。(记者 董柳 通讯员 范贞 邹辉球 李文广 摄影报道)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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