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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多措并举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2014年05月23日 15:44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6日,我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部署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日前,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人就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要下大力气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答: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一大公害,严重侵害了基层和广大群众利益,损害了新闻媒体形象,破坏了新闻媒体公信力。

  我省是新闻出版广电大省,目前有130种报纸、409种期刊、96家广播电视台、129家驻鄂报刊记者站,共有持证新闻记者10490人,为宣传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有个别媒体将记者站外包给某些社会人员,收取管理费,而不承担管理责任;有个别新闻记者社会责任意识淡化,公器私用,非法谋取个人利益;随着网站等新媒体的发展,网络记者鱼龙混杂,管理混乱;特别是有些行业媒体,以曝光或发内参要挟拉广告、搞赞助等等,新闻敲诈时有发生,真记者公然违规,假记者公然违法。这些问题亟待整治。

  问:我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重点有哪些?

  答: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新闻媒体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售单位名称、报号、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及网站,聘用广告、文化及公关公司等企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利用批评报道向被采访报道单位施压搞有偿新闻或“有偿不闻”;报刊记者站、网站、频道利用新闻采编活动从事广告经营、收取赞助等经营活动;新闻记者利用新闻采编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借舆论监督进行敲诈勒索、打击报复;新闻媒体编造传播假新闻;擅自设立分社、工作站、新闻中心、通联站、发行站、运营中心、网站地方频道。

  问: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有哪些?

  答:专项行动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扫黄”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十一部门参加,齐抓共管。

  专项行动将拓宽举报渠道,加强记者站治理整顿,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制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凡是搞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屡查屡犯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肆意编造事实、刊播和传播假新闻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非法转让、出租或出售单位名称、报刊、刊号、版面和播出频道、时段、频率及网站、网站区域频道的新闻媒体,一律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指使、纵容采编人员、广告经营人员搞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或变相刊播广告的新闻媒体,一律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行业许可证;对凡是未经审批或备案擅自设立的分社、记者站、新闻中心、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发行站、运营中心、调查中心等驻地方和驻外地机构,一律撤销;对凡是未经媒体本部批准,由媒体驻地方、驻外地机构擅自聘用的人员,监督其一律辞退;对新闻媒体违法违规情节严重人员一律吊销新闻记者证;对凡是以虚假身份信息申领新闻记者证、因违法违规被处理的人员,一律清退;对凡是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一律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凡是履职不力、监管失责、失职渎职、包庇纵容,甚至干扰、阻挠、妨碍执法活动的新闻媒体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

  问:面对新闻敲诈,怎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答:一是要核验记者证。登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方网站或中国记者网(http://press.gapp.gov.cn)进行查询,输入记者的名字和单位名称即可辨别真假。二是要注意保存录音、录像、收据、发票、核稿函、传真、汇款凭证等证据,并及时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公安机关报案。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设有新闻敲诈及假新闻举报电话:027-68892500,68892418。记者 文新 通讯员 沈新广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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