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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治理行人乱穿马路要触动其痛处

2014年05月26日 09:31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无视交通法规乱穿马路,不但不听从劝阻,还多次用力推搡交警,致民警倒地受伤。5月20日下午,一名男子因其鲁莽行为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被禅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季华路部分路段过街设施仍在建设,警方希望广大市民主动配合交通管理工作,切不可用“生命赶路”。对于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行为,警方将严厉进行查处。(5月23日《南方日报·佛山观察》)

  对行人乱穿马路只是批评教育效果不大,只有动真格进行处罚才能触动其痛处。通过发放宣传单、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而告知,引导大家充分讨论,达成绝大多数人的共识,再给一个足够的缓冲期,让市民适应新的管理规则,确实能促进一些交通法规意识淡漠的市民,做到文明过马路。但少数我行我素的市民,教育过后依然照闯不误,皆因不痛不痒的批评对其毫发未损。

  要真正做到现场开罚并非易事,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一是逮到市民乱穿马路、闯红灯,一些人当场认错,态度非常诚恳深刻,交警心一软就以批评教育了事。尤其是遇到熟人违章,碍于情面选择性执法;二是有的市民变无赖,不是说没带钱,就是拒绝交罚款,你能奈我何?如果强行开罚,难免会在一番唇枪舌剑后,发生肢体冲突。如何在文明执法的前提下,让处罚落到实处,颇费思量。

  其实,对不配合开罚的市民也不是无计可施。一方面,可以通过录像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进行适当的曝光。人总是爱面子的,当其违章行为要在社会上公开的时候,不得不考虑一些名誉上的损失。另一方面,通过强制手段,使之做一些诸如协助交警维持秩序的工作,让其体会乱穿马路的危险和交警工作的艰辛。还有,将其违章行为抄送所工作的单位或家人,通过其领导、同事和亲人规劝,往往比罚款更有教育效果。(   邱镇尧)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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