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用汽油当燃料烤衣服 烧毁6间门面获刑3年
2014年05月26日 10:20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一男子在门店烤火,因嫌火势太小,竟将一壶柴汽混合油倒入火中,结果引发大火,导致6间门店被烧毁。5月25日,我们从湘乡市法院获悉,被告人左某因失火罪获刑3年。
左某45岁,湘乡市人。去年12月的一天上午,在湘乡市新湘路一家汽修店内,左某因衣服被雨淋湿,用木柴在火盆内生火烤火。期间,因嫌火小,左某将旁边一个塑料油壶内的液体加入火中,引发火灾。
“当时我以为壶内装的是柴油。”左某事后回忆。实际上,油壶内装的是柴油和汽油的混合液体,极具易燃性。这次火灾引燃了包括汽修店在内的6个门面,损失达66万余元。
案发当天,左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件审理过程中,左某的亲属赔偿了受害人部分损失。(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陆义)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