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低价卖手机获信任 诈骗200万货款还高利贷

2014年05月27日 09:49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按市场价买入苹果5、三星4S手机等产品,然后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手机,通过这种手段获取信任后,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诈骗货款逾200万元。近日,越秀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某瑜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5月,被告陈某瑜在广州市公园前地铁站动漫星城飞鸿手机店,多次以市场正价购买手机,并按时支付货款的方式取得被害人李某辉信任后,即提出以预付部分货款提货的方式交易。2013年8月19日、20日,陈某瑜与李某辉经口头协议,约定以每台人民币4500元的价格向李某辉订购苹果牌5型手机83台、102台,后支付了部分货款,骗取李某辉人民币298315元。

  2013年5月开始,陈某瑜多次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梁某琼售卖少量苹果、三星牌手机,取得梁某琼的信任后,于同年8月以低价向被害人梁某琼售卖手机需先收取货款为由,骗得梁某琼人民币353119元。后来,陈某瑜采用上述方法骗得周某钊人民币1514790元。

  2013年8月29日,陈某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赃款未能缴回。庭审中,陈某瑜表示认罪,她说做生意失败被人骗钱,后来借了高利贷,货款都用来还高利贷,因为高利贷的利息很高,每月要十几二十万。(记者徐一斐 通讯员杨婷)

【编辑:刘彦领】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