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作坊主生产“高档名酒”获刑并处罚金10万元
2014年05月28日 16:2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一家面积不大的作坊,生产的竟全是“高档名酒”。原来这是用“名酒”酒瓶制出的山寨版。近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被告人一审获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12年5月至去年1月期间,被告人李某斌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利用空酒瓶及酒类封装工具盒条件,违法假冒“五粮液”、“水井坊”、“小糊涂仙”、“剑南春”、“泸州老窖”、“MARTELL VOSP”、“HENNESSY XO”等八种品牌10种注册商标的白酒及洋酒。去年1月21日,工商执法人员现场缴获了各类假冒注册商标的假酒共计517瓶、制假原料酒350瓶及制假空酒瓶、压盖机、漏斗等工具。经鉴定,涉案的假酒价格近20万元。(记者 黄付平 通讯员 杜旭东 戴雅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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