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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性安全现况堪忧 近年来8000多人猥亵儿童被诉

2014年05月30日 11:19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有调研报告显示,去年全年,我国共有125起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2.92天就曝光一起,其中受害者8-14岁居多,最小的年仅3岁。性侵儿童案件呈持续增长状态,儿童性安全现况堪忧。司法机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今天(3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某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作出了宣判。

  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10月,被告人杨某通过QQ聊天认识被害人高某,高某告诉他自己是中学初一的学生,尚不满14周岁,但是杨某仍以威胁要殴打高某的同学,许诺给予他一定钱财等手段,多次要求高某和自己发生性关系,在杨某自己的精神压力下,高某无奈同意陪杨某两个月,在这两个月时间里,要听从被告人杨某的安排,随叫随到,在当月的25日,高某告诉杨某自己不想再去学校了要离家出走,杨某就将高某从学校里接到了丰台区的一个宾馆里,在明知道被害人高某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与高某发生了性关系,第二天因为高某的家人找不到孩子,找到学校之后,同学告诉他看到杨某将高某接走了,警方根据这一线索将杨某抓获。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为,杨某明知道被害人不满14周岁,是幼女。仍然和他发生性行为,他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众惩处,鉴于杨某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所以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了杨某4年有期徒刑,在宣判之后杨某表示量刑过重,上诉到北京二中院,二中院在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案情,向杨某释明了法律,他认识到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应当承担的罪责,最终自愿撤回上诉,服从一审判决。审判长宣布北京二中院终审裁定准许被告人杨某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今天生效。

  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特别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等恶性案件,司法机关不断加大打击力度。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规定,依法严惩性侵害犯罪,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了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情况。

  肖玮:各地的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查职能,坚持执法从众从快打击性侵未成年人,拐卖虐待儿童,教唆引用组织胁迫未成年人进行违法犯罪等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10年至201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猥亵儿童罪7963件,8069人,起诉嫖宿幼女罪150件,255人,起诉隐忧幼女卖淫罪68件12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还公布了其他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查处情况。

  肖玮:起诉拐骗儿童罪681件892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罪,6597件,13831人。起诉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15件32人。

  肖玮介绍,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生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检察机关及时提出检查建议,以堵塞漏洞,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预防犯罪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注重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工作。

  肖玮:及时告知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相关诉讼权利和案件进展情况,积极开展心理安抚疏导工作,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心理阴影,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法律援助,对于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被害人进行司法救助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记者 孙莹)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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