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将首饰给女友保管 打官司收回被驳回
2014年06月03日 10:47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达州市民罗先生将自己数万元的金饰品放在女友聂女士处,后多次想要回被拒。罗先生表示首饰是让其保管,但聂女士坚称是男友赠与,二人各执一词。要不回首饰,罗先生将女友告上法庭,要求立刻返还其金饰品。日前,达州市开江县法院任市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罗先生在其与被告聂女士无任何法律关系的情况下,主动交付了本案被告财物且无书面约定,故原告罗先生交付给被告聂女士的黄金饰品的行为应视为赠与,原告要求返还,不具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判决驳回罗先生的诉讼请求。(张静胡继锋记者王华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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