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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湖南警察包庇毒贩案 黄百炼:仍有“大佬”逍遥(3)

2014年06月04日 07: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余波难平

  黄百炼认为,像王斌这样的“小卒子”不可能有如此的胆量私下勾兑,并能牵动市局领导对勇揭黑幕的自己连续攻击。“背后那些人才是幕后的大佬,现在仍在法网之外”。

  如今已身陷牢狱的余菁在宣判之前似乎也顿悟了其中的奥妙。

  在2013年11月与黄百炼的一次交谈中,他称,为当年诬陷黄百炼的言行而后悔,并表示自己也是受人愚弄被拖下了水;醒悟过来的他发现自己“一杯水都没喝”,其他人却有10多万黑钱入账。

  对于黄百炼屡受打击的遭遇,与他一同战斗的邓志成颇为心寒。这位年近5旬的老民警称,黄百炼担任禁毒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任职以来连续三年每年破获一起特大贩毒案,曾受到过湖南省公安厅的嘉奖。以所谓整治城区社会治安考核不过关来免去黄百炼的职务明显属于“文不对题”。因为《进一步加大中心城市打击整治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的几点措施》明确规定,考核主体为派出所、支队及分局内设大队单位的主要领导。因此,若是工作做得糟糕要处罚,对象应该是支队领导,何以让被停职大半年之久的某个大队长引咎辞职呢?

  他说,2009年7月21日,黄百炼发现从犯罪现场缴获的毒品有两包大约500克在办公室的柜子里不见了。在黄向支队领导报告后,依法应该由市公安局立即让刑侦部门调查,而不是派纪委调查,以至于6年了郴州市公安局还没有立案调查。

  黄百炼说,王斌案的一审判决中明确指出:“2009年7月19日,王斌与余菁在看完黄百炼所做讯问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后,持材料向黄中祥汇报,黄中祥表示材料不行要重做。”结合其他铁证,已能清晰地表明,禁毒支队原副支队长黄中祥有包庇毒贩的重大嫌疑,必须严肃处理。而他除了继续向有关部门举报黄中祥的涉罪问题外,还将以个人名义起诉郴州市公安局原负责人对其非法拘禁9天、打击报复之事,为自己多年的委屈讨个说法。

  6月3日21时15分,记者设法联系到了黄中祥,问及其在当年的“7·18”案中,是否授意王斌等人将贩卖毒品案改为非法持有毒品案立案侦查时。黄中祥表示,如要采访此事,必须报经市局政治部批准才行。

  记者表示,该案的多名主办人员提供的书证和其他录音资料,指证其涉嫌徇私枉法,希望他能对此有明确表态,黄中祥重复了前述说法后挂了电话。(本报记者 洪克非)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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