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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立法消解“快递的烦恼”

2014年06月04日 10:0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快递包裹可能在运输过程中遭遇暴力分拣,快递中的个人信息可能遭到泄露,这些“快递的烦恼”在深圳可能被率先解决。最近,《深圳市发展快递业管理规定》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该《规定》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快递业发展的举措,将进一步提升我市快递业规范化水平。

  作为全国快递企业比较集中、从业人员比较多、业务收入规模比较大的城市之一,深圳快递行业所暴露出的问题,或行业所遭遇的发展瓶颈,都相对其他城市要显得更集中与更具代表性。在这个意义上,深圳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以立法的方式规范快递业发展,既是一种主动而为,也是快递业深度发展的必然要求。

  通览整部《规定》,可谓囊括了目前快递行业所整体面临的规范问题。它对快递包裹在分拣、运输、收投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被抛掷、踩踏等乱象,以及运输过程中信息畅通受阻和信息泄露等问题,都予以了重点关注。此后针对这方面的消费者维权,乃至对于快递企业的责任追溯,都将有规可依。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发生的快递安全事故,条例对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专门做出强调,体现了立法者的问题意识与现实针对性。

  在呼应民众对于快递行业进行规范管理的要求之外,此次立法在快递配套用地用房及服务设施不足、快递车辆通行停靠难等具体方面,也作出了有针对性的扶持安排,无疑是另一亮点。随着快递业的迅猛发展,其所面临的发展空间问题,与对软硬件设施提出的新要求,必须得到重视。一方面,要规范企业发展中的失序现象;另一方面,为快递业提供宽松的发展环境与政策支持,同样重要。特别是,对于快递业年产值已占GDP比重约1%的深圳而言,通过产业立法引导,解决快递业发展过程中的资源不足、机制障碍等缺陷,更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

  深圳对快递行业的立法管理,是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行业的服务标准。这不仅有利于促进本市快递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在全国快递业都面临着某些共性问题,和各方呼吁出台《快递法》的背景下,深圳的立法行动,更是提供了一种借鉴与示范。

  但是也应该看到,立法只是有效监管的依据与第一步。良法如何落地,还有待相关部门在执法上的严格与执法监督的跟进。特别是要注重畅通消费者的维权通道,让消费者真正成为良法实施的监督者与受益者。当监管部门、消费者与快递企业三者在法律中都能找到自身的位置,快递行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必将成为可以期待的现实。而这,也正是立法的根本初衷所在。(雁君)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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